1、负责市级学会的组织建设和组织管理,指导县(市、区)科协学会工作;
2、组织协调市级学会开展学术交流与研讨活动,围绕我市经济建设中的重大科技课题开展综合性的科学考察和决策认证,积极参与省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
3、指导市级学会开展继续教育、技术培训、科学普及等活动;
4、组织科技人员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和政府职能转移工作;
5、管理市级学会的组织档案,学术成果档案,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档案,学术性档案及资料;负责学术性书籍的编辑出版工作;
6、做好优秀论文和所属学会的推荐评选表彰奖励的组织工作;
7、完成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科协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