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部

发布日期:2018-03-12 字号:[ ]


1、制定全市科普工作规划,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科普工作经验;

2、组织协调、指导县(市、区)科协及所属科普团体的科普工作;

3、培育、发展、壮大企业科协、农技协、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农函大等基层科协组织,协调指导其工作;

4、组织开展各种科普宣传、送科技下乡、科技培训、科技服务、科技扶贫等活动;

5、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和青少年科技竞赛、科技实践和科学传播活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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