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鹰潭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12-04 字号:[ ]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1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市委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站位,把握政治要求。市科协党组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对市科协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一次“整体把脉”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次“集中问诊”,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解决“顽症”“痼疾”、实现“四个自信”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指示精神,原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召开动员会,对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全面思想动员。
(二)加强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市科协党组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加强整改工作的统筹和协调,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4次党组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6次调度整改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牵头负责的整改项目确保整改到位。明确机关党总支、办公室承担整改综合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
(三)明确责任,推进整改落实。市科协党组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针对巡察反馈意见3个方面17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53条,明确了每一条整改措施的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
(四)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市科协党组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坚持把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共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5条。 制定《中共鹰潭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关于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紧盯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做好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工作,确保排查问题到位、整改整治到位、建章立制到位。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开展主题教育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修订完善《鹰潭市科协主席接待日制度》,2024年以来,共开展“主席接待日”活动4次,各区(市)科协开展9次,收集意见建议近30条。二是制定《市科协干部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制度》,由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全体党员干部参与,每组联系一家企事业科协、一家农技协、一个科普教育基地、一批市属学会、一批科技工作者。三是举办全市科协系统干部创新能力提升暨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选派5名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组织科技馆干部职工参加全国全省科技辅导员大赛,获一等奖4人二等奖9人。四是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对主题教育的调研报告“回头看”,为基层科协、学会、科普基地解决实际问题。
(2)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及时,有时学习内容过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第一议题”制度,学习领会“第一议题”制度有关精神。制定《中共鹰潭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对学习内容、学习要求、学习形式等作出规定。二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列为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其它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2024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11次,每次均按要求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各类会议、文章、讲话精神50条。三是把“第一议题”制度的贯彻落实与科协工作相结合,开展交流研讨,结合实际研究制订贯彻落实措施,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3)关于“部分本行业本系统重要内容没有组织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从习近平总书记对本行业本领域相关的重要指示批示中找准学习重点,全面学深学透。认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对本行业本领域相关的重要指示批示,做到全面学习不遗漏。2024年以来先后学习了《论科技自立自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国家工程师”首次评选表彰之际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等本领域的重要内容,进行了研讨交流。
(4)关于“服务科技工作者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印发《关于建立鹰潭市科技工作者数据库的通知》,主动联系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数据采集,收集各类高层次人才信息500余份,并持续更新。二是建章立制开展联系活动,修订完善《鹰潭市科协主席接待日制度》,组织开展主席接待日活动;印发《市科协干部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制度》,常态化联系科技工作者。走访慰问院士(专家)、高层次人才,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期间邀请市委领导走访慰问科技人才。三是印发《鹰潭市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设立与管理办法(试行)》,确定一批鹰潭市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调查了解科技工作者工作、生活等情况。四是做好科技人才举荐工作,推荐2名企业科技工作者担任省科协第九届委员会委员,1人为常委。推荐2人入选“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1人获评2024年江西省“最美科技工作者”。五是协调省级院士工作站与合作院士完成续约,签订新的合作项目。院士(专家)工作站纳入市级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对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5万元的资金补助。六是提升学会服务能力,制定《鹰潭市科协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指导学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术交流活动。
(5)关于“服务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大力开展科普活动。202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平台推荐科普活动1289场,上架展示356场,在全省各设区市排名第5。围绕“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协力建设科技强国”活动主题,举办科学素质培训36场、现场竞赛活动4场,举办科普讲解大赛1场,组织开展科学素质网络竞赛活动2期,评选一批“鹰潭市科普达人”。二是评审认定市级科普教育(示范)基地34家,并在全国科普日鹰潭主场活动进行授牌。制定《鹰潭市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获评1家省级优秀科普教育基地,获得补助资金20万元。三是进一步加强十里滨江科普长廊维护管理,更新科普文化园内容,并定期开展巡查维护保养,确保科普设施清洁整洁,更好发挥科普文化园科普宣教作用。四是依托市科技馆资源优势,更新维修农村中学科技馆展品,维修完好率85%以上,后续持续跟踪服务。要求学校免费开放,培养青少年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精神。五是指导贵溪市、余江区、信江新区三地获批中国流动科技馆巡展项目,广大青少年通过亲手操作、亲眼观察,零距离“触摸”,充分感受到科技的神奇与奥妙。六是发挥科技馆科普主阵地作用,截至2024年10月15日,入馆客流突破26万人次,开展科普活动51场,开展馆校合作研学活动60次,开展科普进校园活动9次。
(6)关于“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新增4家科技小院(其中2家国家级);培育创建2家市级海智计划工作站;新建专家工作站1家,柔性引进专家10名。二是积极培育新兴产业领域学会,组建成立生态环境科学学会,正在组建慢病健康管理学会、易学科学应用研究会。三是召开2024(第三届)中国铜产业科技创新大会,邀请3名工程院院士及相关产业60余名高层次人才出席,院士专家走访调研多家企业,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四是制定《鹰潭市“科技副总”选聘和管理暂行规定》《鹰潭市“工博士”服务团实施方案》,帮助企业柔性引进急需的科技人才。
(7)关于“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全市科技工作者开展决策咨询活动,选题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铜基新材料产业发展方面。立项并完成了15个决策咨询课题,并从中评选出5篇优秀调研报告,形成《决策咨询专报》,报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召开决策咨询工作座谈会,听取各课题组负责人对市科协决策咨询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组织科协界别政协委员提交高质量提案,4篇课题成果被评为优秀提案。三是组织老科协开展建言献策活动,汇编成建言献策论文集,报市委市政府领导,获市委书记、副书记等领导肯定性批示。
(8)关于“科技馆人员选配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公务员法》《中共鹰潭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等选人用人有关文件。
由于没有合适人选,“尽快选配科技馆馆长、副馆长。”的整改措施还没有完成。下一步将加大干部培养力度,有合适人选后再启动科技馆馆长、副馆长选拔任用工作。
(9)关于“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升学会服务能力,制定《鹰潭市科协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加大对学会活动经费支持力度,安排资金7.4万元用于12项学会能力提升、学术交流等项目。二是指导心理学会、工艺美术学会、林学会、护理学会、心理卫生协会等举办了学会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学会服务能力。组织学会积极开展科学普及、学术交流、志愿服务等活动。三是制定《鹰潭市科协社会组织党建考评办法》《鹰潭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级学会管理办法(试行)》《鹰潭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级学会组织通则(试行)》,加强对市科协所属学会的管理,召开全市学会工作和市科协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评选表彰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坚持学在前、作表率。坚持将党纪学习教育与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紧密结合,不断丰富学习形式。组织每名党员干部进行廉洁风险隐患排查,制定防范措施。二是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在节假日前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学习有关违纪通报,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三是认真开展政治谈话。党组书记与科技馆班子谈话,既肯定成绩,也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及时整改。四是抓实中青年干部教育培养工作,成立市科协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通过采取每月自学、季度研讨、半年汇报、年终总结的形式,对青年干部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素质能力、实现健康成长成才,2024年成立以来累计开展集中研讨2次。
(2)关于“科技馆物料采购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一定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鹰潭市科技馆采购管理办法》,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强化资产管理和风险防范意识。二是落实物料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增加物料采购过程中在编人员的审核管理,做好购买物料的出入库登记,进行专人管理。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印发了《鹰潭市科学技术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定期与财务人员谈话提醒。党组书记与科协机关、科技馆等财务人员开展集中谈话强调财务纪律,财务分管领导也定期与财务人员谈话提醒。安排财务人员按时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三是按要求将库存现金存入单位银行账户,严格遵守现金收支管理规定。
3.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班子建设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调整市科协领导班子分工,明确财务由一名副职分管,主席不直接分管单位财务。二是制定《鹰潭市科学技术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人员职责,细化完善财务支出审批、报销票据管理、差旅费报销、接待费报销以及购买物资费用报销等流程。三是制定《中共鹰潭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议事规则》。对市科协党组会议事范围、议题提出、议题表决、会议纪律等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四是在“三重一大”等事项中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2024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1次,其中研究重大决策事项16项,重大人事事项5项,大额资金使用12项,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在研究讨论后进行表决通过,党组书记按程序末位表决。五是建立学习选人用人相关文件长效机制,党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凡是动议调整干部之前必须学习选人用人相关文件。加强联系沟通,对干部选拔、职级职称晋升等把握不准的情况,先与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联系沟通,请教有关政策。
(2)关于“发挥学会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压实学会党建工作责任,2次召开学会工作会议,就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传达,就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加强学会党建工作,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派遣党建指导员等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学会年检。组织科协所属社会组织的支部书记开展述职,报告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的活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创新等方面的情况。督促指导届满的支部换届,新成立的学会建立党支部。三是制定《鹰潭市科协社会组织党建考评办法》《鹰潭市科协社会组织党建信息员管理办法》等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科协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一是选派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学习干部档案相关文件,熟悉干部档案整理相关要求,制定《市科协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对档案的建立、保管保密、转递、查(借)阅等作出规定。二是对干部档案进行自查。按照要求注明专审时间,填表人、审核人、被审核人签名确认,更新干部档案目录。对用语不准确的相关材料、未使用原件的材料、内容不严谨的材料进行更正或补充。三是加强老干部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老干部工作,帮助老干部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关心老干部身体健康,组织老干部体检。在八一建军节、重阳节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进一步丰富了老干部业余生活。
“解决干部混岗问题,加大干部职工轮岗力度”的整改措施还没有完成。由于干部职工总数偏少,每个科室仅1名干部,轮岗可能会影响工作。下一步将采取措施,培养干部熟悉多方面的工作,条件成熟时轮岗交流。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六个多月的集中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市科协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按照有关要求,坚持不懈、持续发力,继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推进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到边到底。坚持党建带群建,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接长手臂、夯实科协组织基层基础,扩大联系服务基层科技工作者的覆盖面。
(二)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构建整改长效机制。在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的同时,继续认真查找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坚持把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 既坚持问题导向,又坚持源头治理,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强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监督和问责力度,用制度的刚性约束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不断健全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三)坚持以改促建,加快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建设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把巡察整改作为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质量的重要契机。组织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市委打造国家级铜基新材料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决策部署,构建“政产学研用”交流合作平台,解难题、促转移、促转化、助创业、增实效,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做贡献。搭建各类科普工作平台,进一步加强科普队伍建设,抓好科技馆体系和基层阵地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3507018032(郑根龙);邮政地址:市经济大厦B区B910,邮编335000;电子邮箱:653941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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